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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中心
> 就诊指南 > 器官移植中心

器官移植中心通过脏器移植手术帮助苦受慢性病的后期患者寻找新的生活,1989年开始肾移植,1999年为肝移植,自1999年开始实施肝移植手术,截至到2018年10月共实施了527例肾脏移植和100例肝移植手术,从2014年开始还实施血型不符器官移植。 自从1998年开始脑死者管理后,本中心于2005年被指定为脑死判定对象者管理专门机关,通过积极的脑死者管理倾力于脑死脏器捐献及移植的活性化。

目标

>通过高水准的手术及诊疗全力治疗慢性病患者,为脏器捐献文化的扩散大力实施宣传及教育,通过院内或地区医院内潜在脑死者的脑死判定及其管理致力于搞活脑死脏器捐献文化。

组织

脏器移植中心内有肝移植部门、肾移植部门、角膜移植部门等与共同研究部门、协助部门、脏器移植协调部门等,致力于诊疗?研究等脏器移植活性化。

活动领域

脏器移植相关政策及计划树立、信息收集及提供、脏器捐献注册者及脏器移植等候者注册管理、生物体脏器移植所需要的承认、与脏器移植相关的伦理?法律?社会问题审议调停、脑死判定及脑死脏器捐献、脏器移植宣传活动等业务

中心指南

所长:李植教授(肾脏内科)

诊疗科

  • 肝胆胰脏移植外科:刘希哲教授,梁载道教授,黄洪弼教授
  • 肾脏内科:朴成光教授,李植教授

器官移植助理(专业护士):成淑,李善明

电话:063) 250-2232

位置:急救医疗中心新馆3楼

器官捐赠

全北大学医院从1998年开始积极努力管理脑死亡者及激活脑死亡者器官捐赠事业。截至2016年末,共有190多名脑死亡者在全北大学医院进行了脑死亡器官捐赠,他们崇高的牺牲让许多受惠者重获了新生。全北大学医院构建了联络体系,让地区内医院在发生潜在的脑死亡患者时能够联系本院的器官移植中心,并且尽全力满足有意捐赠器官的患者及家属的意愿。
另外,全北大学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在移植手术业绩及手术结果方面,保持着忠清、湖南地区医院中的最高水平。肾脏移植始于1989年,共实施了460多例,1999年首次实施的肝移植手术自2005年起正式施行,截至2018年10月已完成约100例手术。此外,2014年9月成为道内第一家成功完成血型不符肾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
自2005年起被指定为脑死亡判定对象专业管理机构,积极展开活动,2009年因在器官捐赠和移植活性化方面做出的贡献而获得保健福祉部部长的表彰,2012年又因在发掘脑死亡捐赠者和推广捐赠文化方面做出的贡献得到认可,继而获得保健福祉部部长表彰。

全北大学医院脑死亡者器官捐赠现状(表)

全北大学医院脑死亡者器官捐赠现状(表)
期间 脑死亡器
官捐赠者
(管理)
移植器官
肾脏 肝脏 胰脏 心脏 小肠 角膜
1998 4(4) 21 8 4 1 8
1999 8(8) 31 16 3 12
2000 2(2) 7 4 1 2
2001 2(2) 9 4 1 4
2002 2(2) 10 4 2 4
2005 2(2) 10 4 1 1 4
2006 8(12) 26 13 7 6
2007 8(8) 40 16 8 2 5 9
2008 18(19) 71 30 16 4 21
2009 21(24) 84 35 18 1 5 1 1 23
2010 17(23) 73 34 17 1 4 1 0 16
2011 15(16) 68 26 12 1 7 2 0 20
2012 20(21) 71 40 15 1 4 2 0 9
2013 11(11) 32 20 9 0 5 3 0 3
2014 15(16) 53 30 15 0 3 2 0 0
2015 11(12) 33 16 10 0 2 4
2016 14(14) 56 25 10 1 5 0 0 15
2017 10(10) 31 18 8 0 0 0 0 5
2018 4(4) 15 8 4 2 1
Total 188
(206)
745 351 159 8 49 12 1 165

器官移植中心负责的业务

  • 收集和提供关于器官捐赠和移植的信息
  • 脑死亡和死后器官捐赠咨询和登记
  • 脑死亡判定和脑死亡者管理
  • 各器官等待移植者咨询、登记及管理
  • 准备活体器官移植咨询和批准流程
  • 协调与器官移植有关的伦理、社会、法律及行政问题
  • 与器官捐赠有关的宣传活动
  • 与其他医院及移植相关团体合作
  • 移植后移植患者的管理与教育

器官捐赠包括活体器官捐赠、脑死亡时器官捐赠、死后捐赠等。

  • 活体器官捐赠 : 可捐赠肾脏和部分肝脏
  • 脑死亡时器官捐赠 : 可根据器官的功能捐赠(肾脏、肝脏、心脏、肥、胰腺、胰岛、小肠、角膜、组织等)
  • 死后捐赠 : 捐赠眼球、心脏瓣膜、骨骼等组织(※死后遗体捐赠请咨询医科大学解剖学教室)

希望捐赠器官登记

今后,陷入脑死亡状态时,可提前做希望捐赠器官登记,表明捐赠器官的意愿。成年人只要本人有捐赠意向即可进行希望捐赠登记,填写希望捐赠器官登记申请书后,本人亲自签名并在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同意书上签字的话,即可进行捐赠登记。但未满20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登记申请书上必须有父母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并附上可确认其为法定代理人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等)。申请办理希望捐赠器官登记时,国立器官移植中心将邮寄捐赠希望卡。

  • 访问本院器官移植中心,亲自填写申请表
  • 下载并填写希望捐赠器官登记申请书,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提交
    • 地址:(54907)全北全州市德津区乾止路20全北大学医院急救医疗中心新馆3楼器官移植中心
    • 传真:063) 250-2460
  • 网上登录国家器官移植中心进行登记(http://www.konos.go.kr)

活体器官捐赠

在进行活体移植手术之前,需到诊疗科咨询移植手术医生,然后到器官移植中心向协调员了解手术流程,通过相关诊疗科的检查确认可否捐赠。检查结果显示可实施手术的话,必须通过移植批准文件及社会福利师的纯粹性评估咨询获得KONOS(国立脏器移植管理中心)的手术许可。他人间的活体器官移植可能会额外需要关系确认材料及流程。

脑死亡者器官捐赠

脑死亡是指大脑因某种疾病或外伤导致其功能产生障碍,丧失所有能力,失去意识,陷入昏迷,无法自行呼吸,可利用人工呼吸器暂时性地维持脉搏、体温、呼吸、血压等,但不论采取任何治疗都无法恢复的不可逆状态。短则几天,长则两周内,肾脏、肝脏、胰脏等多个器官将失去功能,导致心脏停止跳动,最终陷入心脏死亡状态。
外观上相似的植物人状态是即使大脑组织大面积受损导致大脑功能停止,但负责生命中枢的脑干仍处于生存状态,无需人工呼吸也能自行呼吸。植物人状态能独自睁眼或发出声音,施加刺激时腿脚还能稍微活动。植物人状态不同于脑死亡状态,它是几个月或几年后有可能恢复的生存状态,绝对不能进行器官捐赠。
自2000年2月起,脑死亡被认定为死亡,在状况进一步恶化之前可以捐赠器官。可捐赠的器官包括心脏、肺、肝脏、肾脏、胰脏、眼球、骨骼、组织等。脑死亡时,捐赠器官是一件高尚的事情,它能给因慢性疾病而饱受痛苦的患者带来新的生活希望。
疑似潜在脑死亡患者及其监护人如果希望捐赠脑死亡器官,可向本院器官移植中心提出申请,待本院掌握了患者的状态,并经法律优先监护人同意后,将把脑死亡患者送往本院的重症监护室,依法进行脑死亡判定和脑死亡患者管理流程,捐赠器官。

[54907] 全北 全州市 德津区 乾止路20 (金岩洞 634-18号) l 代表电话 : 82-1577-7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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